美国L1签证申请条件和要求亚特兰蒂斯3月29日 21:46发布07620 一、申请人所在中国公司(母公司)必须具备的条件 1、拥有一定公司历史,成立至少三年以上,并正常营运和纳税; 2、注册资金符合要求,越高越好,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为佳(可灵活处理); 3、企业经营状况良好,年营业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(可灵活处理); 4、拥有一定经营规模,正式雇工人数不少于25人(可灵活处理); 5、拥有足够运作资金,有能力设立和支持在美国分支机构的正常运作。 二、申请人个人必须具备的条件: 1、过去三年中至少有连续15个月在中国公司中担任总经理、行政主管等高层管理或专业人员工作; 2、正常纳税。 3、派遣人员的公司对派遣人员管理的公司有有效控制权; 4、申请人和中国公司雇主之间的雇佣关系必须是真实存在的。 三、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产权关系只需符合下列任一条件,国内人员就能够申请L-1签证: 1、中国母公司拥有美国公司51%以上的股份或者美国母公司拥有中国公司51%以上的股份; 2、美国公司和中国公司均有51%以上的股份被第三家公司或者同一集团或个人拥有; 3、美国公司或者中国公司的同时被某企业(即母公司)拥有51%以上股份。 ©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,未经允许请勿转载。THE END企業管理# 公司# 灵活处理# 申请人 請多多支持点赞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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