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《淘宝规则》中“品牌不一致”相关规则变更生效通知 此次规则变更已于2016年12月6日进行公示通知,2016年12月13日正式生效
2)《淘宝规则》中“提供虚假凭证”相关规则变更公示通知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6年12月19日进行公示通知,将于2016年12月26日正式生效
《淘宝规则》中“品牌不一致”相关规则变更生效通知
各位亲爱的会员:
为了维护淘宝网健康的市场秩序,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网购环境,更好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,管理市场中品牌误导现象,淘宝网根据市场发展现状,对《淘宝规则》中“品牌不一致”相关规则做相应调整。
此次规则变更已于2016年12月6日进行公示通知,2016年12月13日正式生效。
主要变更点如下:
1、滥发信息违规处理调整:
针对滥发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场景,增加“限制商品发布数量”处理措施。
2、滥发信息情形调整:
“品牌属性乱用”情形迁移出“滥发信息”第(四)款“商品要素不一致”,新建“滥发信息”第(六)款“品牌不一致”;
3、描述不符情形调整:
增加描述不符中关于“卖家对商品品牌描述与买家收到商品品牌不一致”相关情形。
具体变更内容:
《淘宝规则》中“提供虚假凭证”相关规则变更公示通知
各位亲爱的会员:
为了维护淘宝网健康的市场秩序,严格把控准入行业的入驻商家资质,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,拟对《淘宝规则》“提供虚假凭证”等规则做相应调整。
此次规则变更于2016年12月19日进行公示通知,将于2016年12月26日正式生效。
主要变更内容如下:
1、将会员入驻特定市场提供虚假资质证明的情形列入情节严重情形;
2、书籍杂志报纸类目、音乐影视明星音像类目准入条件中,由”近90天内“无因营业执照或相关准入资质造假的虚假凭证处罚扣分,变更为不得有营业执照或相关准入资质造假的虚假凭证处罚扣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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